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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通知
来源:日照市旅游信息中心 2014/4/22 12:00:04 【关闭】
各区县团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我市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活动成果,扩大示范效应,激励和引导广大职业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选树一批成绩突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30个、“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40个,“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推报
(一)推报原则
1.突出示范性。按照“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的标准,注重集体在推动行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建设中所做的实际贡献,择优遴选。
2.具有感召力。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在服务群众和服务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创建事迹生动感人,能够感召和激励广大青年。
3.体现时代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向长期扎根艰苦地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关键作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青年集体倾斜。
(二)基本条件
1.获得市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现有条件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创建载体有形有效,服务、技能、管理等方面创造出在本行业本地区有示范性的成果。
3.注重调动青年参与的积极性,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4.创建活动形成常态,机制保障健全。
5.模范践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大力弘扬职业文明,代表了行业文明形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6.团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
三、“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推报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表彰对象为各区县团委和市创建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制定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衔接的活动管理细则。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全面、实施有力的创建标准、考评体系、激励和监督机制。
2.本级创建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行业领域广泛,基层基础扎实,涌现出一批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3.积极配合上级组委会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中心工作,适时组织牵动广泛、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
4.积极开展典型选树、品牌展示等工作,建立活动宣传的主渠道,拓展在权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路径,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影响力。
5.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青年文明号基础数据和工作台账完备,培训、交流、督导等常抓不懈。
四、“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推报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表彰对象为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号长和各单位、各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者,从事青年文明号工作不少于两年,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2.各单位、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者能创造性的开展本单位、本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管理规范、业绩突出,青年文明号工作在本单位、本系统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基层号长能够有效管理本单位青年文明号集体,积极带领集体倡树高度职业文明,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尚,个人及所在集体均能在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注重推荐基层一线的青年文明号工作者。
五、工作要求
1.选树典型是“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品牌形象、弘扬职业文明、激发创建活力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各行业要高度重视,面向基层,严把标准,全面考察,真正推选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青年文明号时代典范。
2.各区县、各行业要充分整合媒体资源,采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对典型事迹的挖掘展示,努力营造社会氛围,激发基层创建活力。
3.本次推荐表彰工作时间紧、项目多,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展推报工作。要组织相关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3、4),整理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等,于4月2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邮箱。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团市委工农青年部。
联 系 人:李志远
联系电话:8783254,8780090
邮 箱:rzqg@163.com
报送地址:市政府大楼343房间团市委工农青年部
附件:
1.推报名额分配表
2.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推荐表
3.“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推荐表
4.“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
日照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印发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我市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活动成果,扩大示范效应,激励和引导广大职业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选树一批成绩突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30个、“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40个,“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推报
(一)推报原则
1.突出示范性。按照“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的标准,注重集体在推动行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建设中所做的实际贡献,择优遴选。
2.具有感召力。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在服务群众和服务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创建事迹生动感人,能够感召和激励广大青年。
3.体现时代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向长期扎根艰苦地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关键作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青年集体倾斜。
(二)基本条件
1.获得市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现有条件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创建载体有形有效,服务、技能、管理等方面创造出在本行业本地区有示范性的成果。
3.注重调动青年参与的积极性,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4.创建活动形成常态,机制保障健全。
5.模范践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大力弘扬职业文明,代表了行业文明形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6.团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
三、“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推报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表彰对象为各区县团委和市创建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制定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衔接的活动管理细则。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全面、实施有力的创建标准、考评体系、激励和监督机制。
2.本级创建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行业领域广泛,基层基础扎实,涌现出一批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3.积极配合上级组委会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中心工作,适时组织牵动广泛、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
4.积极开展典型选树、品牌展示等工作,建立活动宣传的主渠道,拓展在权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路径,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影响力。
5.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青年文明号基础数据和工作台账完备,培训、交流、督导等常抓不懈。
四、“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推报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表彰对象为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号长和各单位、各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者,从事青年文明号工作不少于两年,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2.各单位、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者能创造性的开展本单位、本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管理规范、业绩突出,青年文明号工作在本单位、本系统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基层号长能够有效管理本单位青年文明号集体,积极带领集体倡树高度职业文明,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尚,个人及所在集体均能在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注重推荐基层一线的青年文明号工作者。
五、工作要求
1.选树典型是“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品牌形象、弘扬职业文明、激发创建活力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各行业要高度重视,面向基层,严把标准,全面考察,真正推选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青年文明号时代典范。
2.各区县、各行业要充分整合媒体资源,采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对典型事迹的挖掘展示,努力营造社会氛围,激发基层创建活力。
3.本次推荐表彰工作时间紧、项目多,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展推报工作。要组织相关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3、4),整理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等,于4月2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邮箱。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团市委工农青年部。
联 系 人:李志远
联系电话:8783254,8780090
邮 箱:rzqg@163.com
报送地址:市政府大楼343房间团市委工农青年部
附件:
1.推报名额分配表
2. “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推荐表
3.“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推荐表
4.“日照市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
日照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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